近期,廣州互聯網法院針對自動續費服務中的不規范行為,采取了一項重要舉措,發布了一份司法建議書。這一行動源自一起涉及自動續費的消費者糾紛案件。
案件的主角是唐某與一家科技公司,爭議焦點在于科技公司在未經唐某明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從其支付寶賬戶中扣除自動續費金額。故事始于2023年10月6日,唐某支付了0.3元,開通了這家科技公司運營的網盤24小時體驗會員。然而,次日凌晨5點08分,唐某的賬戶被扣除了29.9元,這是該科技公司自動續費的結果。更令人驚訝的是,在接下來的七個月里,唐某的賬戶每個月都被自動扣款29.9元。
唐某表示,他直到2024年5月才發現這筆自動扣款,隨即向客服提出異議并要求退款,但遭到了拒絕。客服聲稱,在續費前五天已通過App站內信通知了唐某,但唐某表示,App界面上沒有明顯的消息標識,查看站內信息的路徑也相當復雜,難以察覺。
唐某提供的會員購買頁面截圖顯示,在“連續包月”選項下,有一行灰色小字提示“到期后自動續費20元/月,可隨時取消”,而在支付選項下方也有一行灰色小字表示“開通會員即表示同意續費協議/會員協議/付費授權服務協議”。唐某認為,這些提示過于隱蔽,且科技公司在未進行有效通知的情況下擅自扣款,侵犯了他的知情權。
在審理此案的過程中,法官朱曉瑾發現了這家科技公司在提供自動續費服務時存在的幾個問題。首先,該公司在App界面上以隱蔽的灰色小字提示自動續費,且默認消費者同意,這構成了搭售行為,剝奪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其次,提醒消費者注意自動續費的方式不夠顯著,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最后,該公司在設計會員購買頁面時,未采取合理方式提醒消費者注意格式條款,規避了提示義務。
針對這些問題,廣州互聯網法院向這家科技公司發出了《司法建議書》,提出了三項改進建議:一是采取自動續費服務應征得消費者的明示同意;二是在消費者接受服務前和自動續費前,以顯著方式提醒消費者注意;三是嚴格履行自動續費提前五日以顯著方式提醒消費者的義務。
收到司法建議書后,這家科技公司迅速回應,并計劃推出一系列改善措施。公司表示將優化產品購買頁面的提示設置和文案內容,使用戶更清晰地了解所購買服務的內容、價格、自動續費時間等關鍵信息。同時,還將優化自動續費條款的內容設置,將與用戶權利有實質關系的條款以更加顯著的方式突出標記。公司還計劃優化和加強站內信通知、支付渠道通知等提醒機制,為用戶提供更加便捷、人性化的服務。
此次廣州互聯網法院的司法建議書,不僅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提供了有力支持,也為網絡交易經營者規范自動續費服務樹立了明確的法律導向。未來,隨著這些改善措施的落實,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將得到更有效的保障。